为满足广大消费者购车需求,让利回馈购车消费者,长春市计划投入资金6000万元开展“消费券”形式的促进汽车消费活动。
2024长春春季汽车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4年2月20日-3月31日,期间如资金申请额度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同步结束。
2024长春春季汽车消费券补贴对象:
活动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
申请条件有哪些?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2.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
3.申请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发票日期需在2024年2月20日(含)-3月31日(含)之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4.落籍地域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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