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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春节商超消费券使用规则

  2022长春春节商超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需在核销商家使用(商家名单附后),单次支付只能使用1张,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与其他政府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

  (二)消费券有效日期:自获得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24:00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三)消费券不能用于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

  (四)退货规则

  1.使用本消费券活的优惠的订单如需退货,必须整单退货;

  2.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货,仅退给消费者个人实付部分,消费券优惠金额不退给个人;

  3.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无法再次使用。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吉林生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jl35.com/news/6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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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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