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因地制宜打造系列汽车展销活动,长春市投入资金3000万元,于第20届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开幕首日启动“消费券”形式的促进汽车消费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5日—8月15日。按符合活动要求的佐证材料上传成功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活动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
三、补贴条件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2.购买车辆发票日期需在2023年7月15日(含)—8月15日(含),其间如资金额度已满,不再接受上传资料。
3.落籍地域不限制。
4.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
四、消费券标准
消费券以“云闪付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五、申领方式
1.消费者申报
(1)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车补贴”。
(3)选择“2023年长春市汽博会促消费活动”,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4)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销售方名称需与附件2的企业名称一致)。
②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2.审核时间
审核发放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消费券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 “我的” — “奖励” — “我的红包”—“专享红包”。
3.消费券领取
①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券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费者收到消费券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APP”—“我的”— “奖励” — “我的红包”— “专享红包”。
六、温馨提示
1.每位消费者活动期间只可申报其名下一辆汽车的消费券补贴,持外地身份证也可申报。
2.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可在2023年8月30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如因个人材料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4.请广大消费者配合商家共同维护好现场秩序。
5.请商家和消费者遵守活动规则,如有作弊违规行为,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6.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亲自申报。
7.云闪付红包使用说明见附件1。
银联商务客服电话:95534
附件:
2.2023年长春市参与第20届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汽车促消费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
长春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