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首页 生活指南 长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长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缴存基数的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核定。

  3.调整次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的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4.调整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长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执行,最低缴存基数为1880元,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下一个调整日。

  5.拷盘方式

  2021年12月份已缴交完毕的单位可以进行拷盘,已开通单位网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单位网厅中账户查询下的个人信息查询页面下载调整基数模板,未开通单位网厅的缴存单位需经办人到窗口拷盘。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吉林生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jl35.com/zhinan/2201.html
广告位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80-8867159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dmin@jl35.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