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详细
1. 政策内容
对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商品房,可凭购房凭证申请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 申报对象和条件
已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和2021年度在校即将毕业(含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完成购买首套商品房后,可填写《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购置商品房补贴申请表》(市房地局提供表格式样),直接到市房地局指定办理部门进行办理。
4. 所需材料
(1)《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购置商品房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3)高校毕业生本人落户手续;
(4)高校毕业生本人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购房使用商业贷款的还需提供商贷相关资料)。
5.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即时申报。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市房地局将一次性购房补贴按程序发放给高校毕业生。
6. 责任部门
市房地产监测中心,咨询电话:0431—8181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