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首页 生活指南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6大类:

  1、下岗失业人员

  2、低保户

  3、残疾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城镇常住大龄失业人员

  6、失地农民

  上述六类人群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持以下材料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共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申请人绑定社保帐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任一种)。省内外地人员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吉林生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jl35.com/zhinan/2544.html
广告位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80-8867159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dmin@jl35.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