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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暖气不热怎么退费?

  长春暖气不热退费流程: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温度低于18℃的用户可通过室温检测申请、测温人员检测等程序向供热企业申请退费。

  ①提出测温申请

  按面积缴纳采暖费的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18度,应首先向供热单位提出室温检测申请,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②测量室温

  供热经营企业接到居民热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当于30分钟内入户测温(与居民热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测温热企出具室温报告

  提出测温申请的用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测温或拒绝在测温记录表上签字,视为室温合格。

  ④室温不合格办理退费

  进行室温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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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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