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货车限行通告的规定:
1、6 时至 20 时,四环路区域内(不含四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牵引车、挂车通行。
四环路即西湖大路—超达大街—南四环路—世纪广场—世纪大街—洋浦大街—102 国道—龙湖大路—北四环路—西四环路
2、7 时至 9 时、16 时至19 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三环路即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生态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
3、4时至22时,一环路区域内(含一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通行。
一环路即安达街—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
4、城市快速路禁止货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