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首页 生活指南 长春医保缴费比例

长春医保缴费比例

  【1】长春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参照当期执行标准,缴费比例为 6.8%。 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办理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已按 10%比例缴 费的,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 6.8%。

  【2】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照用人单位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 上年工资总额的 8.6%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 2%比例 缴纳。

  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新设立的用人单位 以上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 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纳。

  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本人 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收 入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6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 60%为 缴费基数。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 扣代缴。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吉林生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jl35.com/zhinan/3494.html
广告位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80-8867159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dmin@jl35.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