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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狗证办理条件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小型观赏犬的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

     养犬证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二)携犬到牧业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对犬进行免费疫病检查,注射疫苗,取得《犬检疫免疫证》;

  (三)持《犬检疫免疫证》到市公安机关领取《养犬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养犬证》,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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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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