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的通知
长住金管字〔2021〕4号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调整长春市区,县(市、区)及所辖铁路沿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如下:
一、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
(一)长春市区、双阳区奢岭镇:有共同借款人的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二)公主岭市、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三)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四)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
二、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
(一)长春市区: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二)公主岭市、吉林市、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5万元。
(三)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
上述调整自2021年5月1日开始实行。
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
此通知。
长春公积金断缴有什么影响?
长春公积金断交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要求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长春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