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张发票金额需在200元及以上。个人在长春市注册登记实体消费场所消费支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动进入发票抽奖系统进行抽奖。
奖品设置:
每期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40万元的一汽红旗H9品牌汽车1台;
二等奖2名,各奖励价值30万元的一汽红旗H7品牌汽车1台;
三等奖5名,各奖励价值20万元的一汽红旗H5品牌汽车1台。
预计每期开奖奖品金额200万元,共10期。
抽奖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直播间(长春市政府4区3楼民生直播间)。
抽奖时间:每月10日14:00开始,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领奖日期: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