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张发票金额需在200元及以上。个人在长春市注册登记实体消费场所消费支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动进入发票抽奖系统进行抽奖。
奖品设置:
每期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40万元的一汽红旗H9品牌汽车1台;
二等奖2名,各奖励价值30万元的一汽红旗H7品牌汽车1台;
三等奖5名,各奖励价值20万元的一汽红旗H5品牌汽车1台。
预计每期开奖奖品金额200万元,共10期。
特别提醒:
车辆交易的手续费、一切税费(含偶然所得税)由中奖消费者个人承担。
原则上中奖车辆实际成交价格,超出奖金限额部分由中奖者补齐,未达到奖金限额部分不退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