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首页 生活指南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2020年度个税退税?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2020年度个税退税?

  哪些情形可以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退税?

  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纳税人2020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都可以申请退税。常见情形有: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吉林生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jl35.com/zhinan/3850.html
广告位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80-8867159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dmin@jl35.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