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春市房屋交易与管理服务场所作息时间的公告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长府办函【2020】50号)要求,从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起,长春市房屋交易与管理景阳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交易与管理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住房保障大厅、长春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工作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
2.窗口中午保持不间断服务。
特此公告。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