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未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的,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排入排水设施的污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水户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一)含重金属、生物制品或者其他难以生化降解物质的污水
(二)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排泄物
(三)可能危害排水设施的其他污水
从事餐饮、美容美发、洗车、汽车修理、加油站等经营项目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隔渣池、毛发收集池等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障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设三级沉砂池,水质达标后可就近排放到河道、排水明沟、水塘等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