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0日——10月30日。
二、资助标准
1、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低保家庭、脱贫户家庭及孤儿考生每人10000元。
2、双阳区、九台区低保家庭、脱贫户家庭及孤儿考生每人6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含双阳区、九台区)常住户籍。
2、学生本人或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或脱贫户待遇。
3、学生为2022年应届高考生,并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国防定向生及国际交流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考试分数在202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5、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含双阳区、九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