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0日——10月30日。
二、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常住户籍。
2、学生本人或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待遇,或是脱贫户家庭。(2022年10月30日后办理城乡低保网络手续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3、学生为2022年应届中考生,已经被高中学校录取。(择校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4、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3000元。(双阳区、九台区1000元)
(三)所需资料
1、录取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家庭脱贫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身份证及同户籍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孤儿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原为长春市出生的相关证明。
三、申领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其中,低保家庭及孤儿考生,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脱贫户家庭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的区慈善会进行办理。
2、慈善助学登记报名及资料送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逾期不报或不能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本助学行动资助条件或自动放弃。
四、助学活动咨询电话
助学活动咨询电话:
长春市87923799
朝阳区85109239
南关区85272271
宽城区89990193
二道区81326492
绿园区87984395
双阳区84224343
经开区84630552
汽车区81501405
净月区84552517
莲花山89651379
九台区82337968
长德新区81187325
北湖科技开发区89672704
空港经济开发区8215888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5542537
中韩示范区:81187325
五、活动监督
1、慈善助学行动依据《长春市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方案》实施,接受市民生办、市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2、善款发放后,对有群众举报的受益对象,由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查核实,重新进行审查确认。
3、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慈善助学金的,一经查实,将通过相关部门追回已取得的慈善助学金,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4、监督电话:87923799